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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光想着拿补贴,非洲猪瘟防控你要知道“七要”“九必究”

养殖知识网     发布时间:2019-08-13   
    自2018年8月初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,截至今年7月3日,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43起,扑杀生猪116万余头。目前,全国25个省(区、市)的疫区已经全部解除封锁。总体看,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势头明显减缓,生猪生产和运销秩序正在逐步恢复。    近日有网友询问,自家的猪因非洲猪瘟被扑杀,有没有补助,能补多少钱?     强制扑杀补助    根据《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》,国家在预防、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,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。目前纳入强制扑杀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、高致病性禽流感、H7N9流感、小反刍兽疫、布病、结核病、包虫病、马鼻疽和马传贫。    而在今年,非洲猪瘟也被纳入了强制扑杀补助范围,能繁母猪和300斤以上的肥猪,补助是1200元/头;200到300斤肥猪的补贴800元/头;80到200斤小肥猪的补助500元/头;50到80斤架子猪的补助是300元/头;仔猪补助为200元/头,各地可以根据猪的大小、品种等因素细化标准。国际上扑杀补助标准的通行做法一般为市场价格的50%~100%,我国现在的扑杀补助标准达到了市场价格的75%左右。    不合规不予以补助    7月4日上午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介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》有关情况。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,《意见》明确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,对因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,不给予扑杀补助并追究责任。      除了违规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不予扑杀补助之外,以下四点也拿不到扑杀补贴:    1、调出或调入生猪不按规定主动报检的。    2、谎报、瞒报、迟报疫情等不按规定报告疫情的。    3、故意出售、转移以及采用其他方式私自处理发病猪的。    4、不配合落实防疫、检疫、隔离、扑杀等防控措施的。    养殖户的主体责任    养殖场户是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。在非洲猪瘟防控中,对防疫主体的责任要求是 “七要”、“九必追”。    “七要”是指在责任履行方面要遵守七项要求。    一要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度。    二要履行疫情报告义务。    三要落实好消毒制度。    四要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。    五要遵守检疫申报制度。    六要遵守引种要求。    七要建立养殖档案。      “九必追”是指对发现以下行为的,必须追究法律责任。    一是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报告,明知饲养生猪发生疫病仍非法销售发病猪同群猪的。    二是对不遵守有关控制、扑灭动物疫病规定,非法使用明令禁止的泔水等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。    三是藏匿、转移、盗掘已被依法隔离、封存、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。    四是逃避检疫监管,私自收购、屠宰病死猪或出售病死猪肉的。    五是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,阻挠干扰疫情处置、隐匿毁灭调查证据、妨碍防控工作正常开展的。    六是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、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、检测的。    七是非法采集病料、开展病毒分离鉴定等实验活动或制备“自家苗”的。    八是违反动物防疫规定,引起重大动物疫情,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的。    九是未经行政许可设立生猪屠宰厂(场),从事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销售等经营活动的。    强制扑杀补助由各省(区、市)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和上报,大家可以前往申请。从非洲猪瘟蔓延情况的总体来看,广大养殖户仍不可掉以轻心,对非洲猪瘟还要做好严防死守,一经发现疫情,及时上报。       文章转载中国养猪网,整合自,如有侵权请联系01062979382,我们会立即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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